建筑面积为11974.96平方米,建筑高度:48.15米。建筑层高:地上九层,地下一层。地下一层层高为6.0米,地上一层、二层层高为6.0米,三层~七层层高为4.8米,八层层高为4.5米,九层层高为4.2米。建筑功能分区:一层为大堂及企业展示区;二层为多功能厅及会议室;三层为厨房及宴会厅;四层至七层为办公层;八层、九层为餐饮及休闲区。地下一层为复式立体停车库、羽毛球馆及设备用房;局部为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,平时为停车库,停车数量56辆;地下室为Ⅲ类汽车库。战时转换为核6级常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。本工程为高层二类公共建筑。